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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有了新套路!网络理财谨防掉入传销陷阱

发布时间:2020-01-07人气:19

随着时代的变化,传销组织的手段不再单一化,不少传统的传销人员都开始做起了“网络”生意。7月15日,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,近日,该局侦破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件,嫌疑人张某通过网络进行传销犯罪,发展下线40余人,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。


  今年3月,李某加入了一个群聊,群上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款理财产品,只需投资一小部分本金,就可以得到几倍的盈利回报。经不住诱惑,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投入了一万元钱,刚开始,每天确实有几百元或者几十元的盈利分红。看到每日都有进账,李某高兴极了,这种坐着就可以赚钱的感觉真好。


  可是好景不长,没过多久,群上的人就告诉他,投资遇到风险,那一万块钱已经亏完了。现在需要他拉人入群,作为介绍人,如果有人投资,他便可以获得相应的提成。这种拉人头提成的盈利方式,让李某顿时醒悟:这就是传销啊!于是立即报警。


  经警方调查,嫌疑人张某团队里的骨干人员通过建立微信群、QQ群,四处撒网拉人入群等方式,以投资理财为幌子,许诺买入只涨不跌、高额红利等,在各种群内引诱大家购买产品、复投资金、大力发展下线成员。目前,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,嫌疑人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

  区别于传统传销,新型网络传销让人防不胜防。 “在我们近年来侦办的传销案件中,不仅传销手段不断在变,加入传销组织的人群除了中老年人外,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因为经不住高回报的诱惑,身陷其中。”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刘吉述告诉记者,经过对近几年的传销案件进行梳理发现,传销组织内的人群年龄跨度大,各行各业人群都有,也有不少文化程度高的。


  那么,你知道网络传销与传统的传销模式有什么不同吗?最新的网络传销又有哪些套路呢?


  当下,很多人对于传销的理解还停留在“给人宣传产品,以此拉人头提成”的传统方式里。但实际情况是,传销犯罪已经日趋网络化,形成了新型的网络传销犯罪。消费返利、资金互助、虚拟货币、投资理财等都有可能成为网络传销的幌子,有的传销组织甚至假借慈善、扶贫、创新、“一带一路”等名义,扭曲国家有关政策,进行网络犯罪。


  据民警介绍,不管网络传销还是传统传销,不法分子一般都会先处心积虑地设置一个所谓项目,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,让你钻进这个诱人的陷阱。通过反复说教“洗脑”,让你交纳“入门费”,并将该项“入门费”作为返利提成的本金,这种有门槛的注册,就是传销骗你上钩的第一步。


  当你一旦入门,平台组织就会要求你不断地拉亲戚朋友加入,发展下线,组成层级,就是传销最主要的一个特质——拉人头。


  传销组织会告诉你,你拉来的人头数量决定着你获利的多少,新加入者缴纳的会费被层层瓜分。但这种模式就是一种“拆东墙补西墙”过程,最后还是会崩盘,让整个传销骗局原形毕露。


  在网络传销中,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为名开展传销活动,也是吃准了群众对于投资赚快钱的一个心理。如何来识别网络传销呢?主要有三大方法进行识别。一是入门费。是否需要以在网上注册成为会员,认购少量商品或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;二是拉人头。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,并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报酬;三是团队计酬。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“销售”业绩(拉人头的数量)为计算报酬的依据。


 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,在日常生活中,大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,不要被所谓“快速致富”诱惑,要慎重寻找投资对象。在选择网络加盟商、渠道商之前,要仔细查询其登记注册、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,认真分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。要多方了解投资项目,对网上宣传的基金、股权等,应通过证监、银监、工商等部门核实,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、有无限制性规定等。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,可积极向当地工商、公安机关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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